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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將“痕跡”當“政績”2019-01-17 08:28:39
莫將“痕跡”當“政績”
習近平總書記曾指出: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通過調研,我們發現我省部分縣市區、鄉鎮、街道、社區在工作中還十分強調過程控制和“痕跡”化管理,有的甚至將“痕跡”等同于“政績”,“形式主義”出現了新的變種。
一是以臺賬落實工作。為應付上級的檢查考核、評先選優,基層工作有時更加注重資料表冊的齊全美觀,導致干具體事務、服務群眾的作為反而被忽視。如某市社區平均每周迎檢一次,每年報送近80類、數百本的臺帳和50種報表及材料等,約占全年工作量的70%。有些職能部門檢查工作,就是翻臺賬、比“堆頭”、看包裝。部分基層干部過于在工作“留痕”上做文章,不重實干求實效,工作不落地,而是依賴材料充當政績。有人夸張地形容:“痕跡做得好,就是單位寶?!?
二是表格寧濫勿缺。材料“寧多勿少”、程序“寧繁勿簡”、證明“多多益善”成為某些單位對工作的基本要求。以“精準扶貧”為例,各種材料、表格復雜冗長,同樣的內容需按不同模板反復導入。資料匯集往往需要層層培訓、多次走訪、數次簽字,基層干部不堪其累,扶貧對象不堪其擾。某鎮扶貧干部反映,最忙時曾一天上報8套表格,平均每天上報2-3份匯總材料。貧困戶檔案涉及各類登記表、調查表、明細表、記錄表等20余種材料,一戶檔案達50余頁;且填報口徑頻繁調整,重整檔案耗時費力。
三是“本本”越來越多。有的將“專本專用”作為留痕管理、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據,從上到下,層層加碼。為應付專項檢查,有的單位是一項工作一個專用筆記本,不同會議用不同的筆記本,人均6-7個本,有時開會拿錯了筆記本還要回來認真“轉謄”,基層干部看似忙忙碌碌,實際將大量時間花在了轉抄轉摘上。
四是簡報層出不窮。簡報大多是領導活動、會議報道、經驗總結,很少有“干貨”。某縣級市委辦公室干部反映該市各級單位辦的簡報一度達到上百份,有長期性的,也有臨時性的,每期印數不等,一天不取,市委公文交換站信箱就塞得滿滿當當,其實領導根本沒有時間看完。
五是掛牌替代落實。某些政府部門熱衷于通過與下級單位簽訂“責任狀”轉移壓力,通過“掛牌”落實工作,責任呈現“漏斗效應”“疊加效應”,導致基層干部的工作“千頭萬緒、壓力山大”。一些鄉鎮(街道)、社區“一室多牌”“滿門有牌”“滿墻是牌”。某社區由于場地限制,只好專門定制“抽拉式”標牌,哪個口的上級單位檢查,就抽出哪個牌子應付。
痕跡化管理違背初衷、費時費力,基層干部不勝其煩,卻無奈地將之視為自證清白、自證努力,實現政績“可視化”的方式。這些做法不但消耗了行政資源,拖累了行政效率,更影響了黨和政府形象,其危害堪比腐敗。為此,特提出以下建議:
一是列出管理清單,嚴格控制總量。將各種“專本”整合至不超過2種;控制簡報數量,縣市區級整合為《信息與調研》,縣級以下不單獨發簡報,簡報側重實際調查研究與問題反映,提倡“無紙化”。
二是完善考核方式,實行歸口管理。避免多頭重復考核,最好將考察對象述職、基層座談會、實地考察等方式相結合;謹慎搞“一票否決”,控制否決事項數量;檢查工作以暗訪為主、明察為輔,提倡不打招呼、不事先通知,切實改進工作機制;突出結果考核,輔之以過程考核,由考核“痕跡”變為考察干部“足跡”、“實績”,打通“最后一公里”。
三是優化評價機制,加強民意調查。適當引入第三方評價制度,通過服務對象、相關專家、所在地區群眾評價的數據分析和事實記錄,逐步在工作檢查、績效考評、班子考核中增大民意調查權重。善于通過短信、手機app等對窗口單位開展即時評議,實現全省大數據評議,使之成為“指尖上的民心工程”,建立切實轉變基層工作作風、提高服務效能的長效機制。
四、抓住改革契機,實現資源“下沉”。應就當前地方機構改革契機,合并同類部門,裁撤冗雜單位,精簡機構冗員,將節余編制和資源向基層一線傾斜,打通“中梗阻”,舒緩基層壓力。切實提高基層干部待遇,使他們輕裝上陣,克服“人少事繁”窘境,保質保量完成上級交付的工作任務。 (九三學社省委會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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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禮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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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公攤面積”管理亟待改進2018-09-26 15:39:29
江夏區政協委員、農工黨江夏區工委委員、江夏區中醫院門診部副主任吳華,江夏區政協委員、農工黨江夏區工委委員、江夏區建筑管理站質監科科長周日明反映:最近,新華社、新華每日電訊一同發文《“公攤面積傷民”矛盾亟待求解》,將公攤面積的討論推上了風口浪尖。開發商對住宅公攤面積按室內精裝價收取裝修費、對公攤面積收取取暖費等房地產市場亂象,引發社會輿論的廣泛關注。
一、房產“公攤面積”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1.“公攤面積”計價方式不利于房地產市場管理
一方面是“公攤面積”計價銷售方式不利于房價監管。在“公攤面積”計價銷售方式下,開發商為了追求最大利潤,利用各種手段、找到各類名目來提高公攤系數和公攤面積,使得銷售時房屋每平方米均價看起來較低,可房屋銷售總價卻更高,實際上是變相的漲價。另一方面是“公攤面積”管理收費方式加大了小區后續管理的難度。因為“公攤面積”與“建筑面積”給業主們帶來的感受是完全不一樣的,它對業主來說是一種“虛擬面積”。如果后續各類裝修、物業、取暖等收費項目都收取“公攤面積”費用,勢必造成廣大業主的強烈反彈,加劇業主們與開發商、物業、裝修公司的矛盾,給基層維穩工作帶來更大壓力。
2.“公攤面積”區域存在產權監管執法難的問題
按照《物權法》,“公攤面積”所有權應該歸業主。然而實際使用、支配“公攤面積”區域并獲得收益的卻通常是物業公司,違背了《物權法》精神。如物業公司在屬于“公攤面積”的電梯、樓道、門廳等區域設置廣告并收取廣告費;將屬于“公攤面積”的小區道路、空地、地下車庫等用來收取停車費;或將小區的公共區域用來出租經營等。這些區域雖然歸業主共有,小區業主花錢買了權屬,卻不一定能得到應有的收益。
另外,目前國家對公攤面積的上下限未作出相關規定,開放商存在很大的操作空間。對于有爭議的部位面積(比如一些商住兩用類地產項目),開發商會想方設法將商用的一些輔助分區計入住宅公攤面積來銷售給住宅方的業主,甚至把人防地下室和車庫也分攤進住宅方業主的“公攤面積”,使“公攤面積”的產權劃分更加復雜混亂,加大了產權監管執法難度。
3.“公攤面積”相關測繪信息的公開、監管力度不夠
目前通用的房屋買賣格式合同和房產權證明中,公攤面積只有整體數據,而數據細部組成及來源無從辨析。房產測繪涉及專業知識復雜、數據較多、計算面廣,對于測繪報告里數據的復核和監督,作為最直接的利益相關方的一般業主根本無法知曉,即使懷疑測量數據有誤,維權也存在困難。目前新開發樓盤的公攤面積計算測量、公示公開缺少監督,管理混亂,開發商違規計算現象無從查處,直接導致消費者在購房時需要支付更多房款,也加劇了對房地產市場的不信任。
二、有關建議
隨著社會發展和老百姓維權意識的覺醒,“公攤面積”帶來的相關方利益矛盾日益凸顯,業主們對此詬病不斷,這些現象對房地產管理造成一定負面影響。為規范房地產市場發展,建議:
1.取消按“公攤面積”計價方式收費。按“公攤面積”計價方式收費既不方便市場監管,也容易導致各方糾紛,應取消這種落后的計價方式,讓我國房屋的交易和管理方式與國際接軌,只將室內實際建筑使用面積作為計價依據。
2.如暫時不能取消“公攤面積”,則應先理順“公攤面積”的法律權責關系
(1)應先規范后續服務的計價規則。后續衍生的室內裝修、取暖等民生服務,都是在套內實際建筑面積的范圍內進行和生效的,應先出臺計價規則,統一以套內實際建筑面積進行計價。
(2)“公攤面積”區域的經營應由業主委員會授權?!肮珨偯娣e”區域的產權是屬于業主的,“公攤面積”區域內的經營行為,理應由業主委員會決定是否可以授權給物業公司代為經營,并簽訂相關合同。所得到的收益也應予以公示,并由業主共同支配。
3.對“公攤面積”進行透明化、規范化管理
(1)加強公攤面積的合同管理。房產管理部門應將公攤面積(共有產權部位和面積、應分攤面積)詳細情況寫入通用合同條款,將得房率與公攤面積的詳情、承諾和違約責任納入合同條款進行約束。當實際的面積出入超出合同誤差范圍,責任方應按合同約定給予違約賠償。
(2)建立公攤信息公開制度。政府主管部門應監督開發商對公攤面積數據進行社會公示,開發商在與購房者簽訂合同之前,須出具有資質的測繪部門測算的套內建筑面積、套內使用面積、總的公攤面積及應分攤的每一部分的詳細公攤數值,并公布測算人、負責人、負責機構等信息。
(3)引入社會第三方機構監督。公攤面積的監督應由直接利益相關方(也就是業主)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這樣更公平公正,避免監督出現真空。測量機構如有違法、違規、造假的行為,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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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吳華、周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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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加快易地扶貧搬遷住房產業配套設施建設的建議2018-09-26 15:38:32
九三學社十堰市委委員、十堰市發改委發展規劃科科長羅義:易地扶貧搬遷是脫貧攻堅“五個一批”精準扶貧工程的重要舉措,是解決“一方水土養不活一方人”問題,幫助貧困群眾挪窮窩、斬窮根的關鍵舉措。特別是對于邊遠山區貧困地區,氣候高寒,災害頻繁,交通不便,易地搬遷扶貧是目前最徹底、最有效的脫貧途徑之一。
2018年是易地扶貧搬遷工作的收官之年。搬遷入住后,如何確保搬遷戶搬得出、穩得住、能發展、可致富是下一階段的工作重點。目前,在實地走訪調研中,采用集中安置形式的易地扶貧搬遷小區,還存在配套設施不完善的問題,主要表現在:
1、沒有空間儲存搬遷戶農業生產和生活資料。由于新建安置點住房面積控制在人均25平米以內,按設計一般最大戶型在125平米左右,由于是集中安置、樓上樓下,搬遷戶原有的柴房、農機房等無法建設,導致農業生產和生活資料無法安置。
2、沒有空間發展養殖業。由于新建安置點前期注重居住功能,要搬遷戶搬出來,發展養殖業需要的豬圈、羊舍、雞舍等往往沒有統一規劃建設,這對于安置點遠離原有住房的搬遷戶,沒有空間發展養殖業。
3、沒有空間發展種植業。由于搬遷戶土地沒有置換流轉,在現有土地政策下集中安置點搬遷戶往往沒有土地耕種,在原有農田耕種又往往距離遠、成本高,這對于無法外出打工的搬遷戶來講,買糧買菜都要支出,增加了生活成本。
為解決上述問題,建議加快易地扶貧搬遷住房產業配套設施建設:
1、配套建設生產和生活資料用房。在搬遷房的房前或屋后,統一建設一定面積的生產和生活資料用房,用于存放木柴、農機、化肥等必要物資。
2、集中配套建設養殖用房。在搬遷房適當距離范圍內,采取以獎代補方式,集中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搬遷戶建設一定面積種養殖用房,既可以發展產業,也方便養殖業產生污染的處理。
3、多種形式解決搬遷戶口糧問題。一是推進土地流轉,使搬遷戶獲得一定收入彌補生活支出。二是見縫插針,在安置點內或周邊,整理小面積耕地,解決吃“菜”的問題。三是村委會定期外出統一采購,減少搬遷戶外出采購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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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羅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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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金融支持返鄉農民工創業的建議2018-09-26 15:37:39
民革孝感市直教育支部副主委、湖北工程學院博士程靜反映:近年來,隨著宏觀經濟下行壓力的倒逼,沿海企業用工需求減少,不少外出務工人員渴望回鄉就業創業。
建議:
(一)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滿足返鄉農民工的創業需求。金融機構應適應農民工多樣化的要求,不斷創新,開發出更多適合農民工創業的具有特點和差異化的金融產品和服務的惠農政策,加大對農民工創業的信貸支持力度,為其開通綠色通道,對守信用的創業者簡化貸款手續,縮短放款流程,降低貸款利率上浮幅度。
(二)增強金融機構對返鄉農民工創業的信心。應加強金融機構對返鄉農民工創業的信心,對他們進行有關創業活動的風險和公司治理等方面的培訓和講解。同時,讓返鄉農民工更好的把握住市場信息,根據自身情況和市場形勢來返鄉創業,提高創業的成功率。此外,返鄉農民工通過自己在外打工積累的經驗,可有計劃的開展大型養殖和特色化種植等產業。政府部門和金融機構也可以到返鄉農民工的生活中,對他們的情況深入了解,通過降低門檻,簡化流程,提供惠農政策等方式,激勵農民工積極返鄉創業,給他們提供好的就業和創業渠道,加強農民工返鄉創業的扶持力度。
(三)完善農村信用擔保體系,為金融機構提供支撐。讓信用擔保機構進入信貸市場,對不誠實守信行為給予嚴懲措施,使金融擔保機構的運行有法律保障,以降低其經營的不確定性。結合農村政策、互助、商業信用擔保資源,充分發揮各自具備的優勢,為地方經濟的發展提供適合農民工返鄉創業所需要的貸款擔保服務。
(四)及時進行金融政策宣傳,普及金融知識。針對農民工金融知識極度缺乏的問題,要大力普及農民工對金融知識的學習。在提高農民工自身創業素質的基礎上,實現農民工與金融機構有效對接。讓返鄉農民工能較快的普及金融知識,尤其是重點宣傳農民工返鄉創業活動中得到的金融支持政策及其信貸政策等方面,通過介紹推廣金融產品中的特色惠農產品的優勢,保證返鄉農民工在創業過程中能充分的了解到有關信貸政策的特色金融產品和多種服務形式。此外,除了電視、廣播、宣傳欄、網絡等宣傳形式,還可以安排部分基層信貸人員在返鄉農民工家中進行走訪調查,詳細解答返鄉農民工在創業過程中遇到的各種不懂的金融知識,也可以給返鄉農民工建立一個關于金融知識和金融政策宣傳的服務站,隨時都可以為他們提供所需的金融服務,來滿足他們在返鄉創業過程中對金融知識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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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程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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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血”“造血”并重,推進鄉村人才振興2018-09-26 15:35:15
“輸血”“造血”并重,推進鄉村人才振興
民進鄂州市委會會員、鄂州市人社局科員夏亭反映:鄉村振興,關鍵在人,培養造就一支懂農業、愛農村、愛農民的“三農”工作隊伍,是實現鄉村振興的根本所在。但是農村“空心化”日益嚴重,農村人才的規模和結構與鄉村振興發展存在不少差距。注重農村人才資源“輸血”“造血”相結合,既能引進優秀外來人才,又能打造優秀本土人才,使農村人才活力得到釋放,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切入點和突破口。
建議:
1.外引“輸血”,多措并舉吸納優秀人才。鄉村發展離不開人,更離不開大批懂科技、懂市場、懂法律的專門實用人才,要內外聯動、多方發力,吸引人才進入農村、建設農村、振興農村。大力實施鄉村人才引進計劃。建立健全相關人才政策,完善相關待遇設施,吸引有志于鄉村發展的,懂生產、技術、市場等的專業人才來到農村。以定向招生的形式培養“三農”專業人才,出臺政策措施,引導涉農專業學生走向鄉村這一廣闊的天地。建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到鄉村和企業掛職、兼職和離崗創新創業制度,發揮好各類農業科技人員的作用。建立有效激勵機制,吸引支持企業家、黨政干部、專家學者、技能人才等通過下鄉擔任志愿者、投資興業、包村包項目、捐資捐物等方式,參與到鄉村振興的偉大事業中來。大力實施鄉村人才回歸工程。對外出經商、務工、從政、復轉軍人、大中專畢業生等各類農村本土人才進行調查登記,建立農村本土人才庫,搭建本籍優秀人才常態對接機制和聯誼平臺,把扶持創業作為吸引本土人才回歸的重要手段,結合農業現代化建設,統籌各項優惠政策,制定回歸人員創業扶持計劃,為他們對接產業項目、創辦小微企業、領辦合作經濟組織、發展農村電子商務、發展農村集體經濟等給予定向扶持。竭力回引在外創業成功人士和優秀務工人員帶著感情、帶著項目、帶著資金到農村投資創業。大力實施鄉村人才服務計劃,要落實和完善融資貸款、配套設施建設補助、稅費減免、用地等扶持政策,出臺鄉村人才住房、醫療、政務服務等配套服務政策,完善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推進文化事業建設,讓他們能安心創業,扎根農村。用最優惠的政策、最優質的服務,吸引優秀人員下鄉創業、返鄉創業。
2.內化“造血”,因地制宜打造本土人才。鄉村本土人才是實現鄉村振興的生力軍,推動鄉村人才振興,首要任務就是培養和留住鄉村本土人才。強化鄉村干部隊伍建設。大力加強農村干部隊伍建設,加強對村干部的培訓學習,提升村干部貫徹政策的能力、發展經濟的能力、建設村莊的能力、管理事務的能力,打造一支經得起事業考驗、能得到老百姓信賴、讓組織放心的農村干部隊伍。注重從高校畢業生、農民工、退伍軍人、鄉村本土人才中選拔充實鄉村干部隊伍,健全從優秀村黨組織書記中選拔鄉鎮領導干部、考錄鄉村機關公務員、招聘鄉村事業編制人員制度,讓農村基層干部有盼頭、有奔頭、有干頭。強化新型職業農民培訓。各級財政要加大對農村人才培養的經費投入,可以設立專項資金并納入財政預算,重點用于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培訓基地建設等。強化健全多方引導機制。大力宣傳鄉村振興,內化農民群眾主動參與鄉村振興建設,積極轉變發展思路,使其“志”氣提起來,“智”力動起來。健全激勵機制,制定本土人才成才的激勵政策,加大對優秀鄉土人才的獎勵表彰力度,擴大鄉土人才的影響力和知名度,增強其榮譽感,努力營造尊重本土人才的良好氛圍;對有突出貢獻的給予獎勵,漲發工資、優先提干或者納入村后備干部;要鼓勵本土人才自己帶頭致富,并給予政策、獎金及技術傾斜和扶持,充分發揮鄉土人才帶頭致富的優勢,為鄉土人才作用的發展搭建舞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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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夏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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